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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本校114學年度安親班學生課後委託接送實施要點

(一) 繳交申請文件:
1. 填寫「短期補習班業者」接送學生申請表(附件一),以茲學校備查。
(請提供word檔及核章後掃描pdf檔)
2. 檢附學生名冊(附件二)
(請提供word檔。開學後有異動請立即e-mail最新名冊給生教組長)
3. 檢附立案證書(請提供掃描pdf檔)
申請文件email至嘉豐國小國小學務處生教組hs15776@gapp.hcc.edu.tw
檔名請依檔案名稱-補習班完整名稱做填寫(例: 學生名冊-嘉豐美語)
(二) 申請期限:
1. 114年8月8日(五)起至114年8月15日(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 公告名單
1. 114年8月19日(二)前公告通過申請之短期補習班名單於本校網頁。
(四) 安親班接送說明會
1. 114年8月21日(四)上午09:00-10:00於學校一樓音樂教室1開短期補習班接送說明會議,請務必派員參加,屆時需領取短期補習班入校接送證,未到會議則取消入校接送資格。

其他詳細如附檔所述。 若有疑問請洽生教組 朱宗威老師 03-6672361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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