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slogan

【教務處】115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在家自學)申請相關時程說明~請於4/24前提出申請

新竹縣115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在家自學)申請相關時程說明~請於4/24前提出申請

若家長有意於115學年度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請於4月24日前提出申請。

(逾期需等10月1日~10月25日方可提出115學年度下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送件資料說明如下: 國民教育階段之個人申請:

請申請人將「申請表暨教學計畫書」一份 (各簽名欄位確認有簽名) 送嘉豐國小教務處註冊組,學校初步審查並於核章後,由校方統一於4月30日前,送至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欲申請之學生,請於4/24前將申請表送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03-6672361 分機813

相關檔案,也可至新竹縣實驗教育網下載:  https://sites.google.com/gapp.hcc.edu.tw/hsinchuexpt/%E9%A6%96%E9%A0%81?authuser=0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