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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腸病毒等傳染病於校園傳播.落實發病個案之管理、群聚事件之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近來天氣變化大,各類傳染病亦會開始升溫,為了讓孩子們及我們在學校能健康、快樂的教學與學習,並避免因班級群聚感染而造成恐慌感染或停課,所以請務必將相關防疫措施做好以保障孩子的就學環境,以下事項請詳閱及配合,感謝您為學校健康安全環境校園盡一份心力!傳染病防治相關注意事項:
1.請務必遵守【發燒不上班、不上課之自主健康管理】。
測量耳溫若大於38℃則通知家長,落實依規請假在家休息,一小時內接回,建議就醫。
2.出現疑似流感(A.B型) 或水痘、腸病毒症狀(諾羅)或 咳嗽2週未癒、腹瀉(每日腹瀉三次以上,且合併下列任何一項以上):1.嘔吐 2.發燒3.黏液狀或血絲 4.水瀉,應立即就醫,並注意體溫變化且健康中心將通知家長追蹤。
3.告知學生如有:發燒或有紅疹者,請儘早就醫並通知班級導師請假原因及醫師診斷結果。
4.在家休息時請避免與家人或其他孩童過度接近,並避免出入空氣不流通之公共場所,安親班以防重複社區再次感染。
5.生病期間務必多休息、勤洗手,戴口罩以免傳染給他人。
6.為避免班級疫情爆發,影響學生學習及造成糾紛,請勿隱瞞病情或執意讓發燒學童到校上課,並請當日通報。
7.依學校傳染病流程填寫【學生傳染病期間調查表】通報相關單位或立即告知導師(健康中心)。
8.若確診流感依教育局規定需配合居家隔離休養5天至症狀解除退燒後24小時後才能至學校
9.目前教育局規定水痘需隔離至少至紅疹、水泡結痂乾燥脫落為止;

10.腸病毒需隔離治療0+7天,當日若10點以前離開校園,則為隔離第一天,10點以後為隔日第一天;流感、登革熱隔離治療至少5天等,若堅持要提早返校需有醫師診斷證明,以利學校處理傳染病流程及通報作業依據。
11.其他法定傳染病則配合衛生局、教育局相關規定辦理。嘉豐國小健康中心#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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