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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轉知友達永續基金會推動之113學年度第1學期【友達永續素養獎學金】實施辦法暨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113年8月14日113遠(企)字第28號函辦理。
二、申請旨揭獎學金相關訊息如下:
(一) 申請資格
本獎助學金對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單位:
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屏東縣共六縣市之國小、國中在校家境清寒學生;以及友達永續基金會核定當年度挹注之非營利組織所扶助之國中小學。
2.申請對象:
(1.)家境清寒之學生,經老師認定或提供書面證明者可申請:
 持有鄉、鎮、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 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清寒狀況欄位進行書
面說明者。
 家境清寒,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
清寒狀況欄位進行書面說明者。
 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清寒狀況欄位進行
書面說明者。
(2.) 對科普或環境文化保護具熱忱學生:曾參與校內或校外環境/文化保護活動或課程,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進行書面說明者。
(3.)其他表現條件:
 在校品格表現:行為表現良好,且(銷過後)不得被記小過以上之懲處,經學校導師出
具證明者。
 在校學習表現: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必須達 70 分以上,並檢附書面證明。
(二)申請方式:學生申請旨揭獎助學金,應填具申請書並向就讀學校申請,學校受理申請,應先由導師初審並加註意見,經學校初審通過後,以學校為單位,連同全部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間內,至線上系統登錄申辦,申請登錄時已同步完成報名程序,毋需繳交紙本資料,紙本文件請學校自行留存。
(二)校內申請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18日止。(逾期不受理)
(三)補助名額及金額:
1、國中在校學生: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新臺幣4,000元整(全縣名額:35名)。
2、國小在校學生: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新臺幣3,000元整(全縣名額:40名)。
三、其餘相關申請資格及條件,請詳閱實施辦法(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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