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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校申訴書及作業規定如下附件。

2.人事總處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網址:
https://ecpa.dgpa.gov.tw/webform/clogin.aspx?returnUrl=https://ecpa.dgpa.gov.tw/SSOLogin/sso_verify.aspx&showmoan=Y
操作手冊如下附件。

📢 職場霸凌宣導手冊
一、什麼是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是指在工作場所中,因職務上或人際關係上的不當對待,使人感到羞辱、恐懼、孤立、壓迫,進而影響其身心健康或職業表現。這些行為可能持續、系統性發生,並以語言、行為或心理壓迫方式呈現。
對教師而言,職場霸凌可能來自:
•上級(如校長、主任)長期羞辱、貶低專業。
•同儕排擠、散布不實流言。
•遭校方或家長不當施壓、責難。
•學校行政機關藉職務評鑑為由,打壓特定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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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規依據
依據《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與《職場霸凌防制指引(由勞動部發布)》以及《教師法》、《公務人員保障法`等規範》,教師在校園中也享有免於職場霸凌的權利。
🔹 教育部亦於近年推動校園職場友善環境,強調教師不應遭受壓迫式管理或無正當程序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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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師遇職場霸凌怎麼辦?你可以這樣搜證
📌 1. 保留書面紀錄
• 電子郵件、簡訊、LINE 對話、LINE群組截圖。
• 書面通知或公文副本。
📌 2. 錄音或錄影證據
• 在法律允許下,可錄音自保(但不可侵犯他人隱私,如裝監視器等)。
📌 3. 日誌記錄
• 建議每日記下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物、內容、感受與後果。建立時間序列,有利事後釐清事實。
📌 4. 尋求見證人
• 找可信任同事或師長擔任事件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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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求償與申訴?
✅ 1. 校內申訴機制
(一) 申訴專線電話:03-6672361分機810、820、830、840、866、868
(二)申訴電子信箱:10009493@hchg.gov.tw
(三)傳真:03-6670183
(四)申訴管道:本校各處室主管或人事室
✅ 2. 向外部機關陳情
• 人事行政總處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https://ecpa.dgpa.gov.tw/webform/clogin.aspx?returnUrl=https://ecpa.dgpa.gov.tw/SSOLogin/sso_verify.aspx&showmoan=Y
• 教育局/教育部
✅ 3. 提起訴訟或申請國賠
若已造成身心傷害或職涯損失,可尋求律師評估提告或申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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